超市买回一块正规厂家生产的 腊肉,粘贴的 价格 标签上 保质期还有2个月才过期。然而,吃了之后却拉起了肚子,仔细一看才发现,按照 包装袋上厂家打印的保质期,至少已过期3个月。
消费者:吃完腊肉拉肚子
超市标签与包装上保质期不一致
“消费者**眼看到的就是价格标签,也信赖价格标签,没想到超市不仅延长了食品保质期,而且至少过期3个月还在销售,很难说不是故意的。”8月14日,家住汉中市汉台区的市民张先生无奈地说,他从城固县福万家购物广场买回一块腊肉,吃完后却拉了一夜肚子。
张先生说,8月8日他驾车去城固县走亲戚,回家途中经过位于城固县张骞路的福万家购物广场超市时,买了一块正规厂家生产的腊肉。“超市自己贴的价格标签上写的包装日期是2017年12月5日,保质日期到2018年10月1日,我就买了回来。”张先生说,当天下午他就炒了一盘腊肉吃了,没想到当晚就开始拉肚子。
“一晚上几乎没睡,坐在马桶上都站不起来。”张先生说,当天晚上跑了六七趟卫生间,直到第二天他仔细回想,可能是前**买的腊肉有问题。随后他将剩下的腊肉拿出来,仔细一看才发现,腊肉包装袋上厂家的保质期与超市贴的价格标签上的保质期并不一致。
8月14日,张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还剩一半的腊肉,包装袋上超市贴的价格标签上保质日期到2018年10月1日;而厂家打印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1日,保质期:常温下3个月,0℃以下保存6个月。
“我买的时候就在普通货架上,常温保存3个月,到我买的时候已经过期了6个月。”张先生苦笑着说,即使是0℃以下低温保存,也已经过期了3个月。
超市:承认销售过期食品属工作人员“疏忽”所致
“消费者一般只看价格标签上的保质期,谁能想到超市不仅延长了食品的保质期,还误导了消费者。”张先生说。
8月1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事发的城固县福万家购物广场超市,看到货架上张先生所购买的腊肉已不见踪影。“确实过期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了。”该超市一位负责人说,他们超市从厂家进货后,为了方便后期扫码销售,在部分商品上都会打印上带有二维码的价格标签。而这批腊肉入机时,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将保质期延长到了2018年10月1日。
“确实过期了,我们已经向消费者道歉,也愿意进行协商解决。”该负责人说。
而张先生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每个超市都会经常检查临过期食品,这些腊肉过期至少3个月却没被发现,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不排除故意的嫌疑。”张先生说。
市场监管局:涉事产品已下架
重点调查是否主观故意
“8月9日我们接到投诉后,就立即进行了调查,已将涉事产品进行了下架。”8月14日,城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初步调查,该超市共进了25公斤同批次腊肉,到查封时库存还剩下11公斤,销售了14公斤。超市台账和销售记录显示,超过保质期累计销售了7公斤左右。
该负责人说,根据初步调查,该超市目前确实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擅自更改保质期的行为,目前他们已经立案调查。“对于超市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我们调查的重点。”该负责人说,目前他们已将涉事食品下架,并已封存,等调查结束后,则会按《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