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品操作间的食品冷冻柜内发现1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酱香肉馅,生产日期:2018年1月15日,保质期:0℃至12℃保存15天,冷冻-5℃至-15℃保存30天,该袋酱香肉馅称重5kg,采购价24元/kg,货值120元,当事人使用该种酱香肉馅制作土家掉渣饼。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款第项、第二十七条**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庆食药监食罚〔2018〕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庆食药监食罚〔2018〕13号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 | 12340800756840704D | 王进 | 2018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品操作间的食品冷冻柜内发现1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酱香肉馅,生产日期:2018年1月15日,保质期:0℃至12℃保存15天,冷冻-5℃至-15℃保存30天,该袋酱香肉馅称重5kg,采购价24元/kg,货值120元,当事人使用该种酱香肉馅制作土家掉渣饼。 | 种类: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款第项、第二十七条**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款第项 | 未履行,2018年11月10日 |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