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至6月10日,县食安办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据悉,这七个重点整治违法行为分别是: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私屠滥宰生猪等;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六个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主要涉及:畜禽、水产养殖场;屠宰场(点;仓库、冷库等;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等。
此次整治环节多、链条长。在此,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检举揭发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积*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途径:拨打“12315”、“96317”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涉嫌犯罪的拨打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浙江省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浙财社〔2011〕290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仇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