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实说话
——广东东莞
□柯建明
7月上旬,一批被
今年1月,英国
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接到广东检验检疫局调查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在得知生产企业坚信其产品不存在甲醛迁移量超标,而是怀疑英国官方检测方面存在问题,且已向英国海关申请将通报产品原柜退回的情况后,调查人员及时向上级请示并表示全力支持企业的这种行动,同时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络。4月11日,原柜到厂后,调查人员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统一协调企业委托的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拍照、卸货标记、取样等工作。
调查人员及时将样品分别送东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广东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甲醛迁移量为3.3mg/kg,符合欧盟(EUNo.10/2011规定的15mg/kg的要求,更低于英国通报的27mg/kg的迁移量。同时调查人员也从企业获取了BV、TUV、ITS等三家检测机构(英国进口商委托的结果,均为合格。
在铁的事实面前,进口商一方面积*向所在国海关申诉,另一方面致函给生产厂家,要求将本批货物再次发往英国销售。
此案例提醒我们:质量关乎企业生存、关乎人的健康和生命,企业出口的每一批货物,代表的不仅仅是企业制造,更代表着东莞制造、中国制造。一旦被国外通报或退运,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利益,更影响了整个地区、整个国家、整个行业的形象。
企业要正确对待通报和退运调查工作,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国外的通报召回中,企业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于国外检测结果存在质疑时,应敢于申诉,积*采取措施维护自身质量声誉。对于因不实通报而导致的仓储费、运输费、检测费等损失*力索赔。
检验检疫机构在通报召回调查时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发现国外通报不实时应主动作为,及时主动向上级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全力支持企业维权,扩大检验检疫部门影响力;同时主动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和借鉴,共同维护相关方利益。 《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