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
曾担任原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盐业办公室副主任的陈国卫长期呼吁并推动盐业改革的进程,对于国务院出台的这一改革方案,陈国卫向《**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尽管新方案仍保留了“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字眼,但实际上,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等重要措施的推出,已经意味着盐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食盐市场已经实质性放开了。
市场化改革大势不可逆
“盐业市场化改革的大势不可逆。”陈国卫表示,允许食盐生产企业直接进入市场销售,这是业内期待已久的事情。如今大门终于打开,食盐生产企业可以放开手脚了,而和盐业公司成为了平等的合作关系,不再处于完全被动的状态了。
这一盐改方案的确来之不易。
盐业体制改革由来已久。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盐业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波盐业体制改革,旨在实现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但这次改革随后遭遇波折,纷争也随之而起。至2003年大部制改革开始,国家经贸委被撤销,国家计委被改组为国家发改委。而风生水起的**波盐业体制改革至此被搁浅。
以此开始,动荡的盐业管理体制已经经历了六次改革。
然而,经历数次改革后,食盐专营制度的核心并未有实质变化:生产实行定点管理,销售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产销严格按国家计划指标调拨,大部分地区省级及以下食盐行政主管部门与盐业公司政企合一。
在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盐业改革纳入了是年九大改革任务之中。
同年,在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浪潮之下,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舆论解读为盐业改革提速的征兆。
打破食盐计划管理
《**财经日报》曾报道,食盐计划管理原来的基本流程是:国家发改委每年向省市区下达编制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其中包括食盐计划。
其后各省市区盐务管理部门和盐业公司**负责提出本地方的需求量,产区省份提出食盐的可供量。
第三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盐总公司对各省市区上报的计划草案进行平衡和协调,提出全国年度食盐调拨计划建议草案。
第四步,上述草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下达,由国家发改委向各省市区盐务管理部门、盐业公司和中国盐业总公司下达年度食盐分配调拨指标计划和食盐干线运输计划。
第五步,各食盐定点企业按照计划生产,各级盐业公司按计划收购、调运和销售。
因此,各地盐业公司每年都在全国盐业会议争夺计划指标;再顺着这**程往下走,制盐企业也随之需要为指标进行“肉搏”。
这一旧流程的核心是“计划”。在这一条流程中,制盐企业与盐业公司相较,处于完全被动的位置上。
国务院盐改新方案关于“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的条款将改变这一现状。
陈国卫表示,制盐企业允许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后,更要合法守规经营,不要给来之不易的盐业改革抹黑。另一方面,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工业盐领域的改革更加彻底。
新方案提出: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这为此前不彻底的工业盐管理体制改革扫清了障碍。
前路漫漫:能否政企分离 取消食盐专营
公众对于取消食盐专营的担忧,无外乎两点:安全和价格。
一位长期推动盐业改革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盐业改革取消食盐专营、放开市场后,从长期看不会对食盐安全和盐价带来影响:食盐是远不及粮食、肉类、食油、蔬菜等食品种类庞大的一个食品品种。食品安全问题决不是只有食盐才存在。那为什么不能用管理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管理食盐安全?
同时,事关食品安全,涉及公众利益,更是政府不可推脱的责任。不可这一重大的责任交给政企不分的盐业公司;在盐改的同时,有必要加强市场监管。此外,至于盐价,在居民全部生活支出构成中所占比重很小,同样不应成为干扰盐改的因素。
长期以来,盐业专营体制*为诟病的就是政企不分。
新《方案》提出: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这一表述似乎意味着,盐业部门政企合一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
“令人不解的是,新方案仍保留了‘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旧体制的核心是管控,并由专营办法制度化,由此产生垄断。而改革的核心是放开。难道又要天亮,又不许出太阳?”上述人士表示,盐业体制,改革与否,非此即彼。
接下来,如何 “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彻底改变垄断性质的专营体制,才是盐改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关键所在。
可以预见,伴随盐改方案逐步实施和行业发展,盐改还将进一步继续,直至政企分离、彻底取消食盐专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