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现场查处中,民警发现,加工房间内不但
民警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杨某从2014年10月起就开始了造假。起先,他买来醋,兑水后再包装,或者直接装大桶销售到附近餐厅。而酱油是他用焦糖色、柠檬黄、盐等兑水后制成。后来,杨某见食盐销量好,成本低,他又在今年5月6日起,先后购买了8吨工业盐和海藻盐以及8万多条假冒的“中盐”商标袋,然后采用混合的方式,封装成每袋500g的“中盐”
为了避人耳目,杨某让工人们在夜间加工,白天则将制作好的假醋、假酱油、
案件为全区首例
虽然,民警初步检查证实杨某的行为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有可能已经构成犯罪,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即使民警发现了“黑作坊”属于非法加工,想要将杨某绳之以法,警方必须出示样品的检验报告,而且报告中必须显示样品含有害成分。
随后,黑窝点的样品被送往江苏省质量技术检测站进行检测鉴定,直到7月25日检测报告出来,检测样品中不含碘,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随后,民警立即与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直到8月18日,经过两个多月调查取证,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宣告侦破了这起生产销售“亚硝酸盐”案。杨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虽然此类案件在全区、全市也曾发现过,但这次案件是全区首例依法追刑的“亚硝酸盐”案件。
(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