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本报刊登了《
回访店家:仍有出售“三无”零食
近日,记者再次回访了多间小学周边的商铺,发现不少商铺仍有出售“三无”零食。记者看到,百花园小学至百花园幼儿园之间的多个商铺里,仍然在出售这些零食,其中各式各样的豆干、辣条是“主打产品”。
记者来到肇庆市**小学,发现该小学周边,除了有便利店、文具店等商铺出售这类“5毛食品”外,还有一个流动摊贩在经营绿豆汤、牛杂,鱼蛋串等,一个大锅里泡着炸豆腐、鱼蛋等食物,销售高峰正是学生放学的时候。像这样的流动摊贩,不仅存在于小学周边,在端州中学西侧,每到放学时间,都能看到一名约40岁的男子推着三轮车向学生兜售各种煎炸食品。
记者在市**小学附近采访了数位家长,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当天看到报道后,担心自己的孩子偷偷买零食吃,就决定每天都来接送。
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解决这一问题
文章见报当天,在肇庆某论坛上,许多网友纷纷发帖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一位家长在跟帖时说:“宁愿多花些钱,到零食专卖店买”港货“,也不会给零花钱让孩子自己去买。
有不少网友表示,这些”垃圾“食品的泛滥,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一个小作坊、两三个工人,就能生产出这样的零食。即使被查封,也不过罚钱了事,换个地点,就能继续生产。也有网友质疑:学校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兼售这类食品,是否违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违法行为。根据我国《
为解决学校周边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市食药监局在2014年及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开展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肇庆市校园及其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校园内及其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小作坊(含现做现卖的、小卖部等经营户所经营的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现场制售的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了专项检查。西江日报记者 林良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