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岩区食安办公布了2014年第三批“
一是完善制度“促”管理。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生产经营情况,监管部门要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整改落实。黑名单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产品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和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一年惩戒期满后,黑名单企业的不良行为将纳入诚信经营档案,与企业诚信评定和量化等级考核相挂钩,从制度上强化对“黑名单”的管理和对生产经营者的惩戒。
二是定时发布“扩”平台。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公布,目的是通过曝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不法食品经营企业(经营户的违法成本。除在黄岩区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还将在手机报上、官方微信等进行曝光。经过前期的发布宣传,公众对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表示高度认可,并提出不少好的建议意见,掀起查找身边黑名单企业的热潮。
三是严格落实“抓”考核。该区食安办以“考核”为抓手,将“黑名单”实施情况纳入对各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中。各监管部门应按照“黑名单”管理办法,及时向区食安办报告监管中发现的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户,以便定期曝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