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村牧区集体聚餐
一是严格落实“两登记”管理,即凡在我旗境内承办集体聚餐的流动餐车必须到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登记后的流动餐车每次承办集体聚餐必须到宴会举办地食品药品监督所进行申报、登记;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按照承办宴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台帐管理,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
三是借力“流动餐车协会”加强流动餐车行业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五统一”管理制度,即流动餐车登记统一标准,操作统**程,工用具统一标识,物品统一摆放,公示统一格式,促进行业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加强流动餐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食品采购、加工流程、餐具清洗、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意识;
五是建立流动餐车风险应急机制。鼓励流动餐车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协会建立流动餐车风险应急基金,提高流动餐车风险应急能力。
通过对流动餐车的规范化管理,流动餐车硬件设施和行业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彻底改变了流动餐车市场的无序发展状态,流动餐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也明显增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老百姓也反映,现在用流动餐车承办宴会他们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