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2014年安徽省将完成省级以下工商、质监、
据了解,此项改革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原则,下放管理权限、实行属地管理。根据统一部署,市工商局、质监局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业务分别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县(市、区工商局、质监局管理体制调整的同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整合。
我省还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移交划转作出规定,市、县(市、区工商局、质监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移交给同级人民政府管理(依托同级质监机构设立的***监督检验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模式维持不变。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市、区
行政编制总额,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管理。相关人员随机构成建制移交划转。
此外,在改革完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方面,我省明确要求,整合设在市卫生部门的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编制与工商局、质监局(含直属派出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