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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经营者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必须先行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证经营*高将被罚款3万元。昨日,记者从全市工商系统
销售食品先办流通许可证
“各类超市、副食店都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才能营业。”市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食品许可证”代替了以前的“卫生许可证”,成为企业进行食品销售的前置许可。
此外,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和取得
销售食品要求更高
“用食品流通许可证替代之前的卫生许可证,主要是为了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低。”市工商局表示,此前,卫生许可证中对企业从事食品经营的要求比较简单,仅要求选址应在使用上下水方便、远离厕所、垃圾场等污染源,各种设备、容器、运输工具应专用并符合卫生要求,无毒无害便于清洗就行。
从新的《
“经营食品的准入门槛提高了,可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对消费者、经营者都有好处。”市工商局人士表示。
原卫生许可证可沿用
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事实上已经替代了以前的卫生许可证,但由于新老许可证换代尚需时日,如果经营者在《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卫生许可证,原证可继续使用;但从6月1日开始,新开设的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证经营或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流通许可证的,擅自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将被工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