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由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牵头起草制定的《民用卫生口罩》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归口管理。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为相关口罩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为市场监管提供依据,便于消费者选择适用的口罩。
为什么要做《民用卫生口罩》?
疫情期间,口罩需求急剧增加,出现了民用口罩企业采标乱、市场监管难、消费者无从辨别等一系列新问题。
目前国家相关口罩标准中没有对儿童口罩进行专门规定,疫情期间儿童应该选用什么样的口罩,也成为社会焦点所在!
现有口罩标准
民用防护型口罩标准: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主要适用于颗粒物防护,在本次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复工复产中大量使用了阻隔型口罩(平面型口罩为主),无法满足上述两个标准要求。
医用领域标准:GB 152 0173 3840—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要适用于医疗领域。
立项准备阶段
口罩需求量上涨,标准遇到新问题。
为满足疫情紧急情况下民众对口罩的需求、转产口罩企业的采标,保证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提出立项申请,快速起草《卫生用口罩》团体标准。
标准起草阶段
2月25日编制计划下达。中国产业用纺织品协会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在前期行业调研的基础上,对标分析、重点讨论,确定框架,编制标准,并根据标准适用性将标准名称变更为《民用卫生口罩》。
2月28日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
3月4日,标准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社会意见征求,共收到意见103条,其中采纳34条,部分采纳23条。起草组进一步完善标准,形成送审稿和编制说明。
标准报批阶段
中纺联和中产协标委会分别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函审,起草组根据函审意见,再次完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形成报批稿。
标准发布
3月11日,T/CNTAC 55—2020、T/CNITA 09104—2020《民用卫生口罩》标准发布。
《民用卫生口罩》使用场景
本标准适用于日常环境中普通人群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的民用卫生口罩。
本标准围绕口罩应具备的功能及佩戴安全性设定指标,主要包括材料及佩戴安全性、必要的阻隔功能,并且特别关注佩戴舒适性。
《民用卫生口罩》的主要内容
13项标准指标为口罩性能保驾护航:
适合复工复学佩戴,可有效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
分为成人口罩和儿童口罩,规格分别为大号(L)中号(M)小号(S);
明确佩戴的安全性和材料,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和锐利边缘,儿童用口罩宜采用耳挂式口罩带,不应有可拆卸小部件等,儿童口罩带不应有自由端,口罩原材料不应使用再生料,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材料不得染色等;
突出口罩阻隔功能,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
突出口罩佩戴舒适性,成人用口罩通气阻力定为≤49Pa,儿童用口罩通气阻力定为≤30Pa;
并且明确规定了环氧乙烷残留量、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微生物指标、阻燃性能等指标;
儿童口罩有要求:
起草单位涵盖口罩研发、生产、材料、检测、管理全产业链。专家团队来自行业协会、口罩生产企业、材料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科研院所及检测单位。
起草单位名单: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必得福无纺布有限公司、中科贝思达(厦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东营俊富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精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瑞源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恒天嘉华非织造有限公司、江阴金凤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四川友邦企业有限公司、浙江蓝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晋江恒安家庭生活用纸有限公司、苏州波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思迈(青岛)防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能非织造有限公司、广东昱升个人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海斯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如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温州方圆仪器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华大学
标准文本如下:
(来源: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