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当天,吴江区政府、环保局、盛泽镇相关负责同志一行9人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群众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存在如下问题:生产废水未回用,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与环评审批要求不符;项目正式投产后,未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锅炉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废油堆放于车间内,未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针对该厂擅自变更废水处理方式、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锅炉废气超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问题,盛泽镇政府14日作出处理意见:责令该厂停产整治;立案处罚该厂存在的违法行为,共计罚款人民币47.5万元。
目前这家企业已停产,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废水中水回用改造,预计9月完成;规范危废贮存场所、设置危废识别标志,并申报、处置,预计7月底完成;6月15日将燃油锅炉燃油更换为轻质柴油;若达到整改要求复产后立即完善“三同时”验收。
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网部副经理沈刚(国企人员)对该企业废水违反环评排入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到位,吴江区纪委对沈刚诫勉谈话处理。(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