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0月21日, 全国新体制
全国累计检验量646.3万包152 0173 3840.3万吨,比上年度同期(71.9万吨)增长74.4万吨、增长率103.5%;其中新疆检验量512.2 万包116.0万吨,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134.1万包30.3万吨;全国约有73%的加工厂开始进行正常加工并开展检验,数量为1484家,比去年同期增加355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0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7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8周(10月15日-21日),全国周检验量为184.8万包41.8万吨,已超过去年的峰值(39.8万吨);新疆周检验量31.1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10.8万吨;与上一期相比,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33家,实验室数量增加1家。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512.2万包116.0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9.2%,同比增长90.6%,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301.8万包68.4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210.4万包47.6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59:41。
内地检验量超过5万吨的产棉省分别是:湖北检验量40.8万包9.2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3%;山东检验量39.3万包8.9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1%;河北检验量24.0万包5.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3.7%。
安徽、河南检验量分别为1.8万吨、1.3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1.2%、0.9%。
湖南、天津、江苏检验量约为0.9-0.6万吨,占全国检验量的0.6%-0.4%。
甘肃、江西、浙江检验量约为0.5-0.2万吨,占全国检验量的0.3%-0.2%。
山西、陕西检验量均不足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