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补贴操作程序。各 部门通力合作县财政部门收到补贴预拨资金后,各乡镇对截至10月31日24点的籽棉交售量信息由乡(镇)政府根据分解落实的籽棉交售量、补贴兑付标准,结 合棉农棉花种植面积和提供的销售发票等信息,以村为单位制作《补贴公示表》,采取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补贴公示。
二是加强各部门监督。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县发改、农业、统计、国土、财政等部门审核,审核无误的,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补贴资金。对审核有误的补贴发放数据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提高涉农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做好衔接和配合。县财政部门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兑付工作情况,与当地发改、农业等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和配合,对补贴资金调拨、信息生成传递、银行打卡等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四是严格发放审核环节。为保证补贴资金的安全、快捷发放,涉农补贴发放实行专人专岗制,财政所录入初审、乡财局复审、国库科终审的发放监督制约工作机制。
五是补贴资金封闭运行。通过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系统进行补贴数据录入、审核和银行代发,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资金发放安全、快捷,确保农户及时准确领到补贴。
六是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兑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工作进度情况。由县财政部门指导各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做好做细补贴兑付工作。
截至目前未兑付资金11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户信息变更或不准确造成暂时不能兑付。县财政部门已经与各乡镇沟通,确保农户信息准确后进行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