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预拨资金下达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资金总额为20542万元。巴州棉农本月可拿上每亩152 0173 3840元的补贴。
19日,记者从州财政局了解到,资金到位后,巴州当即将资金下拨到各县市,要求马上进行核审等程序,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本月底前发放完毕,以便农户归还今年的贷款,计划明年的生产。
据悉,巴州棉花种植总面积为435.38万亩,此次预拨资金全部面向基本农户兑付,亩均补贴标准为152 0173 3840元,巴州此次补贴基本农户的棉花种植面积为107.53万亩,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27.85万亩棉花的补贴资金等到明年发放。此次发放的资金约为按面积补贴资金的70%左右,其余按面积补贴资金30%的部分将于2015年发放,按交售量补贴的资金将等到2015年2月发放。
此次补贴资金的发放,将由各县市组织财政、农业、统计、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自治区审定的当年棉花补贴面积,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基本农户。由乡(镇)政府根据县市分解落实的棉花补贴面积、棉花种植证明,以村为单位制作《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基本农户种植面积补贴公示表》,在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实际种棉农户签名,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汇总形成表格,报县市财政、农业、统计、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审核无误的,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补贴资金。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棉花补贴发放对象是棉花实际种植者,如土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关系明确,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取现金地租的,财政部门根据农业等部门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将棉花补贴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土地承包费以棉花实物结算或者合同中存在其他共同生产、共担风险、共同受益条款的,可以认定合同相关方为补贴的共同受益人。补贴的兑付要以双方补充签订的棉花补贴分享协议为前提和依据。基层财政部门要把补充协议作为重要凭证留存备查。
记者从州发改委获悉,自9月底棉花收购工作开展以来,根据自治区棉花价格信息平台统计,截至11月10日,巴州累计收购籽棉63.7万吨,籽棉折皮棉量26.1万吨,累计完成皮棉加工19万吨,皮棉入库13.8万吨,皮棉销售3万吨。
记者从农发行巴州分行了解到,截至11月20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累计投放棉花收购资金46.45亿元,在农发行支持的棉花收购企业交棉的棉农实现了交棉即可结款,有效地避免了“打白条”现象的发生。
由于受今年天气影响的原因,巴州棉花大幅减产,目前农发行巴州分行共支持收购籽棉62.57万吨,切实解决了棉农“卖棉难”问题,但较去年同期收购量减少50.2万吨,预计今年棉花收购贷款资金使用量占预备资金的60%左右。
据了解,巴州各县市的棉花种植合作社都在积*组织棉花种植户,按照相关程序准备领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预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