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生猪生产和猪肉消费大国,稳定生猪产能和猪肉价格意义重大。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十分必要,对从整体上提高生猪产业现代化水平、长远布局规模养殖,缓解“猪周期”波动,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猪粮安天下,猪肉价格在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年以来,随着生猪产能恢复,猪价陷入低谷,生猪产业再次陷入周期性猪肉价格变化怪圈,“猪周期”这一经济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要缓解“猪周期”,稳定产能是要义。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涵盖了财政、金融政策及逆周期调整等行业关注的热点内容。
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
所谓“猪周期”,是指生猪生产和猪肉销售过程中的价格周期性波动,具体表现为:肉价高——母猪存栏量大增——生猪供应增加——肉价下跌——养殖户亏损——大量淘汰母猪——生猪供应减少——肉价上涨。这种周期性大幅波动使养殖户和养猪企业“叫苦不迭”:赚一年、赔一年;价贱伤农、价高伤民,猪肉价格升高,消费者就可能“望猪兴叹”。
“猪肉的市场价格,主要受到市场供求规律的影响。疫病、人口和消费结构、环保规制、贸易、规模化水平等因素,会影响‘猪周期’的波动幅度和周期时间。”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朱增勇说。
新世纪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出现了5次较大波动,尤其是*近一次,生猪存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而且叠加非洲猪瘟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恢复难度很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生猪生产已完全恢复,猪肉市场供应相对充裕,价格明显回落。
“与之前相比,本轮‘猪周期’出现了四个‘****’。”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介绍说,一是产能降幅之深和价格涨幅之大****。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之大****。中央明确了由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的要求,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19项扶持政策,养殖用地、环评和信贷等政策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生产恢复之快****。四是产业转型效果之好****,一大批高水平的规模猪场快速崛起,一批中小养殖户改造提升步入规模养殖行列。
目前,生猪生产已完全恢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6月末全国生猪存栏量4.39亿头,恢复到2017年年末的99.4%。其中,能繁母猪存栏量4564万头,恢复到2017年年末的102.1%。上半年猪肉产量2715万吨,同比增长35.9%。7月份*后一周,全国集贸市场猪肉价格为每公斤25.93元,比本轮“猪周期”*高价低33.71元。
但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依然不牢固。随着近期猪肉价格回落较快,生猪养殖出现亏损,养殖场(户)发展生产积*性受挫。一些地方也反映,2019年出台的用地、环保和保险等政策深受养殖场(户)欢迎,但有收紧趋势。一些地方在政策上“急转弯”,可能会进一步放大市场不景气带来的影响,再次造成产能大幅下降,加上养殖成本上升和非洲猪瘟疫情的不确定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任务十分艰巨。
此次出台《意见》,就是要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构建稳产保供的长效机制,稳定和延续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猪价下行周期,更需要生猪基础产能的适度干预,以反周期生产调控为主,辅以短期政府储备肉收储,降低生猪产能的周期性波动,防止生猪产能因为调减速度和幅度过大,出现猪价过快上涨的风险。”朱增勇说。
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这是一个新举措。
“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就是把住能繁母猪这个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变化率正负5%和10%作为调控基准,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重点是避免因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下降埋下供应隐患。”杨振海分析说。
监测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共有4次大波动,恰好对应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变动超过5%时的4次情况。因此,《意见》提出建立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指标的逆周期调控机制,完善和强化调控政策措施,熨平“猪周期”波动。
一方面,要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以正常年份(2017年)猪肉产量5500万吨为参照,设定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低保有量4000万头。动态监测全国能繁母猪月度同比变化情况,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当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启动救助措施。
另一方面,要稳定规模养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中央到地方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还明确提出,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同时,要落实分级调控责任和政策保障,各省在生猪产能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及时采取临时救助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等措施。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政策层面强调要建立逆周期的调控机制,简单来讲,就是当猪肉价格持续下降时,要采取一定的举措来缓解养殖户的养殖成本,稳定养殖户的信心,并通过加强猪肉储备应急调节来平衡市场供给。”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
稳定财政、金融等长效性支持政策
业内普遍认为,猪价的周期性波动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猪周期”不可能消失,只能减少波动幅度。
此次《意见》出台,着眼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提出,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用5—10年时间形成生猪发展新格局、使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加强猪肉储备调节、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
从中可以看出,政策遵循经济规律,瞄准供需变化,细化了不同环节实现生猪产业长期稳定供给的具体调控要求,更多地用市场化思维提出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性支持政策,确保生猪供应和价格稳定,措施到位,眼光长远。
“在猪价下行周期更需要这种稳定生产的政策。在猪价下行时期,由于亏损、资金的断裂,养殖户在生产管理中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这种局面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如恐慌性的清栏,或者是由于对重大疾病的防控松懈导致产能加速下降等,而这些反应又带来新一轮的产能大幅下降、猪价上涨。目前,政策的出台能够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利用经济规律,合理有效地调节产能。”朱增勇说。
据了解,为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加大稳产保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扩大生猪收入保险,创新项目支持手段,保证政策资金效果。
此外,各有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重点推动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快建立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长效机制,满足消费者猪肉需求,使养殖者有合理盈利。(记者 张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