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 425.4-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 第4部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代码编制规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 425.4-2003即行废止。本标准规定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本标准与GA 425.4-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修订了产品代码编制规则;——增加了分类标识。英文名称:AFIS product coding regul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 425.4-2003废止;公告:关于废止213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ICS分类:ICS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作废日期:2017-07-28
出版日期:2008-07-24
页数:平装16开/页数:8/字数:4千字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425.4-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第4部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产品代码编制规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425.4-2003即行废止。本标准与GA425.4-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修订了产品代码编制规则;---增加了分类标识。本标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0七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严雪松、严惠勇。本标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