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编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公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其他视音频记录仪可参照使用。英文名称:Portable video/audio recording equipment for the individual enforcing policeman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A/T 947.2-2015代替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1-08-11
实施日期:2011-08-11
作废日期:2015-12-01
出版日期:2011-08-11
页数:2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公安部十七局、二十局、二十二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北京颐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诚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威达威警用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华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名都安防器械有限公司、上海新虹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警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张浩、卢玉华、王菁、李滨生、杜伟、何广进、徐虎、蔡军、李东、代松、章志勇、董鹏飞、袁伟、郭金威、陈昆、谢越芳。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