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投影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投影为主要功能,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和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投影屏幕与投影机组成的一体式投影单元和用于影院放映的专业投影机。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projector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09-18
实施日期:2016-10-01
出版日期:2016-10-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赛宝实验室、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光显技术有限公司、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日立数字映像(中国)有限公司、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玉娟、张新、谢于迪、吴昕、彭妍妍、李强、陈焱、曹朝龙、贺婷婷、邝亚明、黄林轶、曾进重、卢刚、孙炜、冉旭、游晓林、薛琳、贺斌、凌红、刘馨、刘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