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29833的本部分规定了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指标体系及相关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对系统与软件在多样性环境之间迁移的适应能力的评价。用户可以针对特定产品的不同移植需求,选择、修改和应用本部分中的指标。注:本部分中所指的系统主要是软件系统。英文名称:Portability of system and software—Part 1:Indicator system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7软件工程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80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1-12
实施日期:2014-02-01
出版日期:2014-02-01
页数:12页
前言
GB/T29833在《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总标题下,分为如下三部分:———第1部分:指标体系;———第2部分:度量方法;———第3部分:测试方法。本部分为GB/T29833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电子产品检验所、深圳市中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实验室有限公司、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宁市平方软件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科信部。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立志、刘振宇、姜旭、李嘉、池仁隆、宣以广、黄观仁、张建良、潘国瑞、张旸旸、袁玉宇、李家宏、张露莹、倪小亮、丁志刚、滕逸龙、欧阳树生、左家平、杨丽春、潘晓明、温家凯、张春柳。引 言GB/T29833的本部分参照GB/T16260—2006《软件工程 产品质量》提出了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指标体系。本部分适用考量将同一软件产品在不同的环境之间移植并使之正常运行的难易程度,或/和对其所述环境的适应能力。开发方、维护方、评价方、质量管理方和需方可以选择合适的指标,用来定义可移植性质量需求、评价软件产品的可移植性、测量可移植性质量情况或作其他用途。本部分并非每种指标都适用于所有计算机系统与软件,相关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指标或使用本部分未包括的其他指标。本标准预期的主要使用者包括:a) 软件供方,当:1) 需要声明软件产品可移植性时;2) 对照声明的可移植特性自行评估系统和软件产品时;3) 对软件进行可移植性相关的产品设计和实现时;b) 为可移植性符合性证书或标志进行测试的第三方评测机构;c) 潜在的需方,当:1) 对即将采购的软件产品的可移植性要求和现有产品的说明信息进行比较时;2) 实际运行的环境和采购的环境存在差异时;3) 检验可移植性要求是否被满足。GB/T29833.2《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 第2部分:度量方法》给出了如何获得可移植性指标测量值的度量方法。GB/T29833.3《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 第3部分:测试方法》描述了可移植性指标的测试方法。本部分旨在和GB/T29833.2及GB/T29833.3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