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加工业卷烟生产过程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加工业卷烟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英文名称: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Tobacco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7-12-20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日期:2008-03-01
页数:9页
前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烟草加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烟草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2 月20 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 年3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