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5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10.0 ml 时,用全扫描(Scan)模式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2 μg/L~10 μg/L, 测定下限为 8 μg/L~40 μg/L;用选择离子(SIM)模式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4 μg/L~1.7μg/L,测定下限为 1.6 μg/L~6.8 μg/L。详见附录 A。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Headspace / Gas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6水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07-26
实施日期:2016-10-01
出版日期:2016-10-01
页数:7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和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7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