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受理程序、送检材料的接收、检验鉴定程序、材料的流转程序、结果报告程序及证实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和涉及车辆碰撞案件的鉴定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by trace and physical evidenc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60法律、行政管理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20-05-29
实施日期:2020-05-29
页数: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陕西省司法鉴定协会、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安徽省司法鉴定协会、吉林大学、同济大学、长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南方医科大学、西华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浩、杨旭、陈建国、方建新、龚标、王琰、陈强、侯心一、朱西产、邱忠、张雷、陈宏云、肖凌云、李平凡、何晓丹、潘少猷、施少培、李国庆、王慧君、尹志勇、李毅、黄海波、徐代化、周维新、钱宇彬、赵冬、泽娜、樊少军、李平飞、丁同强、陈丰、张汉欣、许一卿、李丽莉、张志勇、赵明辉、张杰、张培锋、张泽枫、衡威威、关闯、李威、姜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