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编制背景
1.1 任务工作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适应环境管理工作需要,2018 年 1 月 5 日由原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下发了任务单,由华南理工大学牵头承担《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参加编制。
1.2 项目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阶段
2018 年 1 月,收到工作任务后,华南理工大学组织 5 家参加单位共 20 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2018 年 2 月 1 日,标准编制工作组成员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培训班,认真学习了指南编制导则、标准编制要求、排污许可证政策要求以及标准编制的方法等内容。2018 年 4 月初,编制组召开首次工作会议。在该次会议上,讨论并初步确定了标准适用范围、标准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标准文本框架、各单位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等问题。
收集资料和开展技术初筛
2018 年 4~5 月,通过查阅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掌握家具行业新进展情况,通过向环保管理部门、环保企事业单位发放调研公函、向家具行业企业发放调研问卷、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案例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收集到全国各地区、各规模、各生产工艺类型家具企业的污染整治研究报告、技术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信息。
编制组对企业生产工艺类型、原辅材料种类、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等资料进行了初步归类分析。后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与行业企业专家、涂料涂装专家、污染治理工程专家、地方环保部门研讨、综合分析后,确定了备选技术清单。
在广泛调研及研讨咨询的基础上,编制组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了家具制造工业企业的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措施及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等,形成了标准文本草案及开题论证报告。
召开标准开题论证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由原科技标准司在主持召开了标准开题论证会,论证会专家对标准文本草案和开题论证报告进行了论证。论证会专家对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调查方案的目的性和企业的代表性以及污染预防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分类给出了建议,同时建议在编制过程中,加强与国家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衔接。会后编制组对标准文本草案和开题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开展技术调查
针对开题论证会专家提出的意见,编制组从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工艺、不同治理技术等角度考虑,选择了典型家具制造企业,对原辅材料类型及用量、废气废水治理技术的工艺参数及经济成本、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情况、达标排放情况、环境管理现状等方面开展了调研。调研的企业涵盖了我国家具制造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天津、上海等省及直辖市,兼顾大、中、小各类规模,涵盖各类生产工艺类型及标准文本初稿所列的所有可行技术类型。
编制组于 2018 年 5 月,在东莞参加了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水性木器涂料发展研讨会,向与会企业代表发放了调查问卷;2019 年 5 月,在东莞参加了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水性木器涂料发展研讨会,对指南的编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期间,针对我国家具制造企业的重点地区之一广东省进行了重点调研,选择了 9 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监测。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组组织行业企业专家、行业污染治理专家、地方环保部门等相关专家进行研讨、综合分析后,对备选技术清单中的技术进行了进一步的筛选,形成了备选可行技术清单。
开展技术评估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组按照《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中的要求,构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污染防治技术性能、经济指标、运行管理和环境效益等指标,按照技术的特征与原理对备选可行技术内的技术单元进行分析和归类,结合调研得到的资料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先后举办了多次专家咨询会进行论证评估,终确定了可行技术的种类、关键技术参数、污染物排放水平等信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组编制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召开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提交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19 年 9 月 6 日,科技与财务司主持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议委员会通过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审议,并提出修改建议。编制组对标准文本及其编制说明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2.1 国家环境管理部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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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