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项目来源
2017 年 11 月,为满足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生态环境部规划财务司开展了 2019 年度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经过公开征集、答辩、遴选,终确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承担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单位,共同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1.2工作过程
成立编制组,制定工作方案。2017 年 12 月,组建技术规范编制组,组织内部专题研讨,拟定了工作计划,设立了制定原则,确立了实施方法,制定了技术路线。
开展标准初稿编制工作。2018 年 1 月至 7 月,梳理了本标准管控行业和炉窑类型, 排查行业,摸清底数,并就技术关键点及技术难点,提出了标准制定设想,并专题研究了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核算等关键问题,编写了标准初稿及开题论证报告,并多次召开研讨会和咨询会,不断完善标准初稿的具体内容。
开题论证。2018 年 7 月 2 日,组织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开题论证会。审查委员会通过本标准的开题论证。
广泛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评估中心会同 5 家协作单位,赴河北、山东、河南、辽宁、江苏、湖南、四川、陕西、江西等 9 个省,对 12 个行业 54 家涉及工业炉窑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研工作,并对调研数据、在线监测数据进行了梳理分析,根据现场调研数据梳理分析结果,修改完善标准文本与编制说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专家咨询。2019 年 8 月,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
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2019 年 8 月 27 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组织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议专家就标准内容进行质询评议,认为符合标准要求,同意公开征求意见。
2行业概况
除钢铁、炼焦、水泥、有色等行业外,其他工业炉窑管控力度仍然薄弱,管理要求相对宽松,数据支撑严重不足,存在行业分布广、企业规模小、炉窑类型多、措施水平差、排放总量大、标准宽松等特点。
行业分布广、炉窑数量多。根据 2016 年环统数据,我国工业炉窑数量约为 9 万座 ,本标准需管控的炉窑 3 万座,分布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 38 个大类行业、 154 个中类行业、349 个小类行业,占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比例分别约为 39%、32%、 25%,占环统行业类别比例分别约为 95%、76%、60%。
企业规模小、炉窑类型多。石灰等行业企业平均规模约为十万吨级; 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平均规模约为万吨级。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类方法,工业炉窑按照工艺不同分为 10 大类 19 小类,但伴随技术进步,新型炉窑类型层出不穷,燃用不同燃料或采用不同燃烧方式都在不断丰富原有炉窑类型。其中,耐火材料炉窑类型由 GB 9078 规定的 1 类细化发展为现在的 7 类,石灰炉窑类型由 1 类细化发展为 5 类,日用玻璃炉窑类型细化发展为 10 余类。
措施水平差、排放总量大。耐火材料、石灰等行业污染防治设施相对不足,环境管理水平较低;部分小规模企业工业炉窑无任何防治设施,环境管理水平较差。根据环境统计数据,执行 GB 9078 的炉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量占所有炉窑排放总量比例分别约为 13%、7%、18%。实际上,因污染防治设施水平普遍较差,一座不具备脱硫、脱硝设施的燃煤炉窑,其污染物排放量可能超过实施超低排放的火电机组。
排放标准松、基础数据少。GB 9078 是 1996 年颁布,1997 年开始实施的,距今已超过 20 年,存在污染物种类不全面、排放限值过于宽松等问题,已不能满足工业炉窑的管理要求。目前,我国炉窑基础数据非常薄弱,仅能在环统数据中找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涉及的工业炉窑数量,以及在污染源普查数据中找到部分污染物排放信息,缺少工业炉窑装备水平、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水平等相关数据。
3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分步服务环境管理需求。工业炉窑环境管理现状落后,不同于其他行业,不能像火电、钢铁那样要求工业炉窑。可采取先发证、纳入管理、收集数据、逐步规范的步骤进行管控。编制过程既要方便管理,又要契合实际。
补充完善许可规范体系。主要管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行业以外排污单位的工业炉窑。结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兼顾耐火材料制造、石灰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等部分《名录》规定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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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