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导原理监测瓦斯抽放浓度的甲烷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4-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8-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
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 i"
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 T90response time
甲烷浓度发生阶跃变化时,传感器输出达到稳定值的90%的时间。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传感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和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口
4.1.2 传感器与关联设备配套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与传感器配套的关联设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1.3 传感器防爆型式采用矿用本质安全型,防爆标志为“Exihl"。
4.2 工作条件
a)温度:-5℃~40℃;
b)相对湿度:≤98%;
c)相对压力:-100 kPa~100kPa;
d)流速:Om/s~20m/s。
4.3 贮存温度为-40℃~60℃。
4.4 输出信号制式
宜选用如下信号制式:
a)电流型:DC 1 mA~5 mA,4 mA~20 mA;
b)频率型:Hz,Hz(脉冲宽度大0.3ms);
c)数字信号型:传输速率为1 200 bps,2 400 bps,4 800 bps,9 600 bps,电平不小于3V。
4.5 传感器外观及结构要求
4.5.1 传感器的显示窗应透光良好,数码、符号均应清晰完好。
4.5.2 传感器表面、镀层或涂层不应有气泡、裂痕、明显剥落和斑点。
4.5.3 传感器应结构合理、坚固耐用;应有适合于在抽放管道上安装的结构。
4.5.4 传感器外壳、接插件和零件应采取防腐措施,涂、镀层应均匀、牢固、颜色一致;印制电路板应至少涂覆两次三防(防腐、防霉、防潮)漆。
4.6 传感器取样头上应有防粉尘和凝水影响的防护装置。
4.7 传感器应以百分体积浓度表示测量值,采用数字显示,其分辨率应不低于0.1%CH4,并应能表示显示值的正或负。
4.8 传感器应具有采用遥控器调校的功能。
4.9 传感器的测量量程宜分为:4%CH4~40%CH4、4%CH4~****CH4。
4.10 基本误差
4.10.1 传感器显示值稳定性
在4%CH4~****CH4范围内,甲烷浓度恒定时,传感器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甲烷浓度值)变化量不超过0.4%CH4。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AQ 6204-2006 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