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锂原电池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以保证锂原电池在预期的使用以及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情况下安全工作。注:GB/T 8897.2中已标准化的锂原电池应符合本部分中所有适用的要求,不言而喻,本部分也可以用来检测和/或保证未标准化的锂原电池的安全性。但是无论属于上述的哪种情况﹐都不声明或者保证符合(或不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电池能够满足(或不能满足>用户的任何特殊用途或需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面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8897.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GB/T 8897.1—2008,1EC 60086-1:2007,MOD)
GB/T 8897.2原电池﹑第⒉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GB/T 8897.2-2008,IEC 60086-2:2007,MO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总锂量aggregate lithium content
一-个电池中包含的所有单体电池的总的锂含量。3.2
原电池primary battery
装配有使用所必需的装置(如外壳,*端,标志及保护装置)的、由一个或多个单体原电池构成的电池。
3.3
扣式单体电池butfon cell
总高度小于直径的圆柱形单体电池,形似纽扣或硬币。3.4
[单体]原电池primary cell
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直接把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电源基本功能单元。由电*、电解质﹑容器、*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
3.5
单元电池component cell装入一个电池内的单体电池。3.6
圆柱形单体电池cylindrical cell
总高度等于或大于直径的圆柱形单体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