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和目的
GB/T 15969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例如,编程和调试工具(PADT),人机界面(HMI)等)的要求和相关试验,它们具有(按其预期使用)机械、工业过程的控制和命令。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是用于工业环境的v它们可作为开放式装置或封闭式装置来提供。如果要将PLC或其相关外围设备用于其他环境(例如轻工业,商业,住宅等),则还必须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采用适用于这类其他环境的特殊要求,标准及安装准则。
本部分还适用于执行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和/或其相关外围设备功能的任何产品。
本部分覆盖的装置适用于过电压类型Ⅱ(GB/T 16935.1—1997)的低电压设施,其额定电网供电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 V(均方根值)(50/60 Hz)或直流1 500 V(如果将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用于过电压类型Ⅲ的设施,则还需要附加的分析,以判定该装置对这些应用的适合性)。本部分不涉及整个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安全或其他方面。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应用程序,以及其相关外围设备都被作为一个控制系统的组成部件来考虑。
由于PLC是部件设备,因此整体自动化系统(包括安装和应用)的安全性考虑不属本部分的范畴。关于电气安装和导则,可参阅GB 16895或可采用的国家/地区规范。
但本部分陈述了有关PLC系统操作的抗电击和防火灾,抗电干扰和差错检测的PLC安全性(例如,使用奇偶校验﹐自测试诊断等)。
本部分的目的在于:
a)建立定义﹐鉴别与选择,应用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有关的主要特点;
b)规定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可应用的功能特性、电气特性、机械特性、环境和结构特性、工
作条件、安全性、EMC、用户编程和测试方面的*低要求。
本部分还规定了:
a)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服务﹑存储和传输要求(第4章);b)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功能要求(第5章);
c)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EMC要求(第8章);d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安全性要求(第11章)﹔e)制造厂应提供的信息(第7章、第10章和第14章);
f)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符合性验证所使用的测试方法和步骤的要求(第6章、第9章和第12章);
g)对PLC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安全性常规试验(第13章)。
这些试验是型式试验或生产常规试验,而不是与采用PLC系统的方式有关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