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部分是EMC(电磁兼容)基础标准。它涉及电气和/或电子装置(设备与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仅涉及传导现象,包括连接到公用和工业网络中设备的抗扰度。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电气和/或电子装置在受到不平衡的供电电压时的抗扰度评价建立一个参考。本部分适用于50 Hz三相供电,每相额定线电流16 A以下的电气和/或电子装置。
如果这个三相设备是以-一组连接在相线与中线间的单相负载的方式工作的,则本部分不适用于此类以三相加中线的方式连接的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交流400 Hz配电网络中的电气和/或电子装置。涉及这些网络的试验包括在其他的IEC标准中。
本部分不包括针对零序不平衡因子的试验。
抗扰度试验等级所需要的特殊的电磁环境及其性能指标由该产品、该产品系列或适用的通用标准给出。如果设备遭受电压不平衡的供电电压时性能可能降低,本抗扰度试验应该包括在该产品、该产品系列或适用的通用标准中。
电器部件(如电容器、电动机等)的可靠性验证和长期效应(长达几分钟)不在本部分考虑之列。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76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365电工术语﹐电磁兼容(GB/T 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
IEC 61000-2-4―电磁兼容环境︰工厂中低频传导骚扰的电磁兼容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