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7959-1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7959-1987想必主要变化如下:
——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调整了结构,对标准中的文字部分做了全面修改;
——补充了术语和定义,如粪便无害化处理、粪大肠菌值等;
——按好氧、厌氧与兼性厌氧发酵、密闭贮存、粪尿分离干式粪便处理和固液分离絮凝-脱水处理方法的类别,分别提出了卫生要求;
——本标准所指粪便无害化,涉及减少、去除或杀灭粪便中的肠道致病菌、寄生虫卵等生物性致病因子,强调农业资源化利用与土地处理是粪便深度处理的组成部分;
——明确了进行粪便处理运行监管部分和卫生监督检测部门的责任;
——修改并增加了与本标准配套监测检验方法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