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3岁以上(含3岁)人的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仅适用于通过距离就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
注;这些安全距离对某些伤害不能提供有效防护,例如物质的辐射和发射,对此类伤害需增加或采取其他的防护惜施。
以安全距离作防护的人应处于所规定的位置,而且不能采用其他手段(如垫高、持延伸物等)触及危险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由某些电气标准覆盖的机械,在那些标准内规定了专用测试程序,如使用试验指南。
在某些应用场合必须偏离这些安全距离时,则与此应用有关的标准应指明如何达到足够的安全水平。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GB/T 16856——1997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