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国外的定义则更加广泛,动物活动产生的废弃物也属于此类),通俗地说,就是“垃圾”。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动物尸体、变质食品、人畜粪便等。有些国家把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的液体也归为固体废弃物。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没有 “利用价值”而遗弃的固体或半固体物质。固体废弃物的种类繁多,大体可分为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三大类。工业废弃物,包括采矿废石、冶炼废渣、各种煤矸石、炉渣及金属切削碎块、建筑用砖、瓦、石块等;农业废弃物,包括农作物的秸杆、牲畜粪便等; 生活废弃物,即生活垃圾。
所谓废弃物,多指固体废弃物或含多量固体的废弃物,被丢弃的废弃物有可能成为生产的原材料、燃料或消费物品,这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基础。
固体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伴随着人类社会还在延续,社会化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都会产生废弃物;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的规划、设计、原材料采购、制造、包装、运输、分配和消费等环节也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即使是利用固体废弃物进行逆生产及相应的逆向物流过程也同样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土地使用的各功能区,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农业区、市政设施、文化娱乐区、户外空地等都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全社会的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都会产生并排放固体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