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19)是2020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19)规定了汽车及挂车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一般要求、特殊规定和检验规则等。《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19)适用于M、N和O类汽车及挂车等。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19)与《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各种灯具几何可见度的图示;
删除了“试验方法”;
删除了“等效灯”相关定义;
考虑到光源的发展,补充和完善了光源及其相关的定义和要求;
增加了“互存灯系统”的相关定义和规定;
增加了慢行灯、角灯、醒目标志、追尾警告信号和自适应前照明系统及其相关内容的定义和规定;
透光面、发光面、视表面等定义与GB 4785-2007存在差异,增加了相应图示;
增加了配备昼间行驶灯的车辆应同时配备近光灯自动开启/关闭功能;或昼间行驶灯开启时至少开启后位灯;或采取相应措施,提醒驾驶员,在昼间行驶灯开启时,后位灯等信号灯没有开启;
增加了前照明系统相关路试的规定和试验方法;增加了车辆在静止状态下允许开启该标准中未定义的灯具,并增加了相应的开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