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高空作业机械aerial work machinery
用来运送工作人员和使用器材到指定高度进行作业的特种工程车辆与设备的统称(包括高空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
3.2调平机构levelling mechanism
在整机工作过程中用来保持平台成水平状态的机构。3.3稳定器stabilizer
用来保持高空作业机械稳定的装置,对整机不起调平作用。3.4限位装置limiting device
用来限定运动部件工作范围的装置。3.5辅助下落装置auxiliary landing gear
在主动力装置失效等事故发生后,可以使平台降落到起始位置的备用装置,包括备用动力等。
4结构设计与制造
4.1材料
高空作业机械应按图样规定的材质生产,并应具有供应厂的材质保证书,对所用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生产。若使用代用材料,则其主要技术性能不应低于原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