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照灯是指装于汽车头部两侧,用于夜间行车道路的照明装置。有两灯制和四灯制之分。前照灯的照明效果直接影响夜间行车驾驶的操作和交通安全,因此世界各国交通管理部门一般都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汽车前照灯的照明标准,以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
基本要求
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对前照灯主要有照明距离和位置、防眩目装置和发光强度的要求。
1.前照灯照明距离的要求
为保证行车安全,要使驾驶员能辨明车前100m以内路面上的任何障碍物。要求汽车远光灯的照明距离大于100m。这个数据是依据汽车的行驶速度而定的。随着现代汽车行驶速度的提高,照明距离的要求会有所增大。汽车近光灯的照明距离在50m左右。位置的要求主要是照亮照明距离内的整段路面和不得偏离路面两点。
2.前照灯防眩目要求
汽车前照灯应具有防眩目装置,以免夜间两车交会时使对面汽车的驾驶员炫目而导致交通事故。夜间两车交会时使用,光束向下倾斜,照亮车前50m内路面,从而避免迎面来车的驾驶员炫目。
3.前照灯发光强度的要求
在用车远光发光强度为:二灯制不小于15000cd(坎德拉),四灯制不小于12000cd(坎德拉):新注册车远光发光强度为:二灯制不小于18000cd(坎德拉),四灯制不小于15000cd(坎德拉)。
随着车辆高速化的发展,有些国家开始试行三光束系统。三光束系统是高速远光、高速近光、近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用高速远光;在无迎面来车的道路上行驶或在高速公路会车时用高速近光,在有迎面来车和市区运行时,使用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