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Pb)、汞《Hg)、镉(Cd)、六价络[Cr (VI)]、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六种限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管理办法》定义的电子信息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JT 11363—-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电子信息产品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EIP
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乎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以及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3.2
物质substance
由自然界中存在的化学元素组成的单质或化合物。3.3
筛选screening
初步量化被检物中待测元素浓度的-种分析方法。3.4
聚合物材料polymeric materials
通过铸模或压延能被制成薄膜或各种形状的合成或半合成有机高分子浓缩材料。
注。聚合物材料包括聚乙烯,聚b乙烯,环氧树脂,聚酰胺。聚碳酸酯,ABS树脂,聚苯乙烯等。3.5
金属材料metallic materials
金属元素的单质或混合物,包括所有钢铁、有色金属或合金材料。
注:金属材料有铁合金,镍合金,锡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铜合金。锌合金,贵金属合金等。3.6
专用电子材料special electronic materials
在电子信息产品中所使用的一些特殊材料,由金属材料、有机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中两种或三种材料组成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