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便携浸入式加热器的安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部门和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普通危险。但是,本部分一般不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1: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于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注2:本部分不适用于:
——仅打算工业用途的器具;
——准备用在特殊场所的器具,如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气或煤气)的地方﹔——装在便携式器具中的发热元件,如加热液体的器具(GB 4706.19/1EC 60335-2-15);——水族箱加热器(GB 4706.67/IEC60335-2-55):
——固定浸人式加热器(GB 4706.75/IEC60335-2-7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内容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