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分类(CCS): | K31 |
国际标准分类(ICS): | 29.120.50 |
发布日期: | 2014 |
实施日期: | 2015-06-29 |
页数: | 142 |
标准状态: | 作废 |
点击数: | 519 |
废止日期: | 2017-03-23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 RCBO 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Hz、60Hz或50/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在50Hz或60Hz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 RCBO)。 RCBO 用来对人 进 行 间 接 接 触 保 护,这 时 设 备 的 外 露 导 电 部 件 应 接 到 一 个 合 适 的 接 地 * 上。 RCBO 还可用来对建筑物及类似用途的线路设备进行过电流保护,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 的 RCBO 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该装置也能在规定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过电流。 一般型RCBO耐误脱扣,是指浪涌电压(由操作暂态过电压或雷电感应产生的)在设备中产生负 电流而没有发生闪络。 S型RCBO即使在浪涌电压引起闪络并产生续流时也具有足够的耐误脱能力。 RCBO适合于隔离用。 除了带不可开断中性线的RCBO以外,符合本部分的RCBO适用于IT系统。 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 用避雷器)(见GB 16895.12)。 本部分也适用于由合适的剩余电流装置与断路器组装而成的RCBO,其机械装配可由制造厂在工厂完成或在现场进行,这时附录G的要求适用。具有一个以上额定电流的RCBO,只要在正常使用时把额定电流从一个值变换到另一个值的装置是不可接近的并且不使用工具不能变换额定值的,本部分也适用于具有几个额定电流的RCBO。 对插入式的RCBO需要补充技术要求。 对装人家用及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插座或器具连接器的RCBO或专门与它们组合使用RCBO,以及预期使用于50 Hz或60 Hz以外的频率,必须附加特殊的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