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及零部件 GB 21861-200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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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及零部件 GB 21861-200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进出口机动车检验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GB 7258确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注册登记检验inspection for unregistered vehicles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入境),或经有关执法部门罚没、拍卖,需领取机动车牌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其申请注册登记时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3.2

在用机动车检验inspection for in-use power-driven vehicles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3.3

车辆**性认定idlentification of vehicles

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性。

3.4

底盘动态检验chassis operating inspection

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送检机动车的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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