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1日讯:据
据报道,云林地检署侦办云林大埤海氏公司,疑似“违法”贩卖含“孔雀绿”禁药的食用动物用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黄彦珲指出,经多日查证,相关案情大致查清,检方认无必要继续羁押萧姓负责人,向云林地方法院申请具保停止羁押,经审查,裁定以新台币20万元交保。
黄彦珲表示,由于涉及侦查秘密问题,检方不便透露萧姓负责人对案情供述的情形。
据了解,云林口湖谢姓鳗鱼养殖业者,涉嫌贩卖含有“孔雀绿”禁药的鳗鱼,云林检方追查孔雀绿来源,在今年5月22日前往云林大埤,搜索海氏生化科技公司等地。
检方在海氏公司及药局等多处地点,查扣疑似含有“孔雀绿”等化学物品的“消化除臭菌”食用动物用饲料添加物,共348包、348公斤。
检方带回海氏公司萧姓实际负责人等人侦讯,以违反“动物用药品管法”、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申请羁押萧姓实际负责人获准。
检方调查,不法业者以每包新台币120元,卖出498包给四湖乡1家药局,再转卖给口湖谢姓鳗鱼养殖业者及其他食用动物、水产等养殖场,经桃园检方查获所贩卖鳗鱼含孔雀绿,云林检方后续追出来源,杜绝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