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关于组织开展
青岛局对此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要求各区、市局严格按照属地网格化监管要求,充分利用监管档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虫草类保健食品的检查工作:一是对销售的虫草类保健食品产品合法性、可追溯性的监督检查。检查中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许可相关资质、供货商相关资质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经营单位进货台账、销售台账。二是检查虫草类保健食品的产品标签、说明书。查看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一致,严查未经审查批准或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三是检查虫草类保健食品的产品包装及有效期。严格检查虫草类保健食品的产品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虫草类保健食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自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24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399家,未发现有经营销售媒体报道的“虫草菌丝体”、“蝙蝠蛾拟青霉菌丝体”等保健食品冒充冬虫夏草保健食品的行为。对个别进货台账记录不全或未做记录的企业,执法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向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宣传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责任人意识,促其知法守法,诚信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今后青岛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产品抽验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