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以来,我国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后5个月和2019年全年,全国非洲猪瘟监测病原学阳性率分别为0.36%和0.09%。到了今年前4个月,这个数字降到了0.03%。应该说,在我们这样一个养殖体量巨大、中小养殖场户众多、养殖环境复杂的生猪大国,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
然而,另一个现象值得我们警惕。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报告发生13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其中大多涉及生猪违法违规调运。违法违规调运生猪成为非洲猪瘟疫情传播的*大隐患。为此,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三部门决定,从6月1日起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打击行动将如何展开?
今年3月以来,我国发生13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其中,10起与违法违规调运生猪有关。国家首席兽医师李金祥日前通报了近期10起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违法违规调运占绝大多数。他通报指出:“3月18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广南高速苍溪出口检查点,执法人员拦截到由江苏沭阳县起运的49头仔猪,该批仔猪无检疫证明,后确诊感染非洲猪瘟。4月5日,重庆市云阳县发生一起因违法违规调入生猪引发的疫情。调查发现,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发病生猪经多次转卖,价格从*初的220元每头飙升至*终2000元每头,且存在伪造动物检疫证明等情形。”
疫情发生后,四川、甘肃、河南、重庆、内蒙古、陕西、江苏等地大力开展疫情调查追溯和处理工作。记者在扬溧高速上党收费站出口处看到,执勤人员正在对疑似车辆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车辆信息。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杨伟华介绍:“对通过检查站的生猪运输车辆检查有无检疫证明、牲畜耳标、车辆备案证明。对外省调入的种猪、子猪运输车辆,查验有无非洲猪瘟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若发现有异常生猪,则进行隔离观察、非洲猪瘟检测等相关工作。”
当前,生猪生产正在加快恢复,种猪和仔猪跨地区调运需求持续增加,非洲猪瘟跨地区传播风险也随之加大,其中*突出的隐患就是不使用备案车辆、生猪未经检疫、未佩戴耳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共同行动,从6月1日起把已经开展了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升级为“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科学布设检查站点,确保生猪出入把关不留空档;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检查人员应派尽派。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将把好出栏检疫关:“出栏生猪每批次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认真查验生猪健康状况、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确保运出生猪证物相符。出具检疫证后,要及时上传共享,*终实现全国范围内可在线查验。”
交通运输部门将组织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托公路治超站和收费站,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通知农业农村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晓明表示:“将重点强化省际间、大区间主要道路和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的生猪调运监管,严把生猪出入关,严打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有力规范生猪调运秩序。依托有关站点对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和辅助检疫证明实施检查,并为联合检查提供必要的监督、检查场所。”
据了解,2018年11月以来,各地启动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工作,目前累计备案8.5万辆。从今年报告的疫情看,一些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对这项新要求还没有做到“应知尽知、应备尽备”。今年将继续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严格的动态备案管理。公安部门将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依法处置阻碍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情况。公安部副部长刘跃进表示,将对涉及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他说:“对涉及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受理有关案件和线索,运用全国集群作战的方式,深挖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行动期间,各地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未备案的生猪,一律就地扣押处置,监督货主负责就地就近隔离观察15天。对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生猪,坚决扑杀并不予补助。一些地区还明确,对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实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