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的基于电*法的溶解氧(DO)(0~35℃)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该类仪器的研制生产和性能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3-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试样
指导入自动分析仪的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
3.2 校正液
为了获得与试样DO浓度相同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有以下几种。
3.2.1 零点校正液。
3.3.2 量程校正液。
3.3 零点漂移
指采用本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自动分析仪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
3.4 量程漂移
指采用本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自动分析仪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
3.5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指自动分析仪在检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以"MTBF"表示,单位为:h/次。
3.6 响应时间(T90)
将电*从量程校正液移入零点校正液,测定显示值达到量程校正液浓度90%所需的时间。
4 种类与测定范围
按测定原理,DO自动分析仪可分为隔膜型*谱式和隔膜型伽伐尼电池式两种。测定范围:0~10 mg /L 或 0 ~20 mg /L。
5 工作电压与频率
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5)Hz。
6 性能要求
6.1当采用第8项试验时,DO自动分析仪的性能必须满足表1的技术要求。
表1 DO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
项目 | 性能 | 试验方法 |
重复性误差 | ±0.3 mg/L | 8.3. 1 |
零点漂移 | ±0.3 mg/L | 8.3.2 |
量程漂移 | ±0.3 mg/L | 8.3.3 |
响应时间(卩90) | 2 min以内 | 8.3.4 |
温度补偿精度 | ±0.3 mg/L | 8.3.5 |
MTBF | ≥720 h/次 | 8.3.6 |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 ±0.3 mg/L | 8.3.7 |
电压稳定性 | 指示值的变化在±0.3 mg/L以内 | 8.3.8 |
绝缘阻抗 | 5MΩ以上 | 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