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镀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电镀工业正常工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含电镀、化学镀、阳*氧化工艺等的电镀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化学氧化、磷化、钝化等过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轧钢工业的钢材表面涂镀金属过程源强核算可参照HJ885中相关内容。执行GB 13271的锅炉污染物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885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