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室内空调,可电子结算,场内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水无垃圾……这将是几年后市民到农贸市场买菜时身处的环境。
记者昨日从第21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我市将用3到5年的时间,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为农副产品超市或符合改造升级标准的农贸市场,改变传统农贸市场的经营机制和经营模式,改善农副产品的交易环境,切实保障市民农副产品消费安全。
环境改造管理升级双管齐下
根据《深圳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争取用3到5年时间,通过环境改造和管理升级,使全市农贸市场成为农副产品超市或符合改造升级标准的农贸市场。
其中,农副产品超市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开办单位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对全场商品交易活动负全部责任;符合《深圳市农副产品超市建设标准》规定:对商品进、存、销全经营流程实行统一管理;实行电子结算,统一收银;配备空调、空气抽排机等空气调节设施以及食品保鲜、加工、检验检测设施,场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保障严格。
改造升级后的农贸市场要符合《深圳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基本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符合全市统一规划要求;店档的商品摆卖部位设施使用不锈钢和高效抗菌功能的新型材料建造;采光充足;通风系统先进完备,场内无明显异味;排水、排污设施先进齐备,地面清洁无水无垃圾;家禽、腌腊、鲜活水产品等商品配备有效隔离设施;熟食品、冰鲜海鱼、光鲜三鸟等易污染变质商品有保鲜隔离设施;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自检。
优先照顾深户经营者
《意见》指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完成后,应优先照顾原市场经营者中的深圳市户籍人员。《意见》还鼓励市场开办企业在完成市场改造升级后,以招租、合股、合作等形式引进大型商业企业和连锁商业企业入场经营,提高市场经营服务整体水平。
淘汰零散小型批发市场
《意见》提出,按照“统一进口,统一出口”的组织原则,淘汰零散的小型批发市场,规范和改造现有大型批发市场,改变目前批发市场规模小、个体分散经营的旧模式,建立能有效覆盖全市农副产品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统一批发经营和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大型商业企业和连锁商业企业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建立和发展集农副产品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与零售终端相配套的统一配送系统,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保证农副产品质量,减少流通费用,降低售前损耗,降低经营成本。
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
《意见》还要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追溯制。进入批发市场从事农产品经营的单位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济实体。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场挂钩的“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基地、屠宰场与市场订立质量安全合同,实现产销衔接。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严格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登记,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均可相互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