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贸易大国,为维护国际纺织品贸易正常发展,防止全球配额取消后,我国部分纺织品出口出现“量增价跌”现象,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贸易一体化平稳过渡。
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我国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52 0173 3840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
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同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
从3月1日起,我国对纺织品出口实施自动许可管理。通过出口自动许可管理,政府可以提前掌握企业产品的出口数量、类别以及出口国别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终为企业提供纺织品出口信息和预警信息,维护企业利益和产业安全。
鼓励企业积*“走出去”,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参与经济全球化提供贸易便利和政策扶持,创造共赢发展的局面。
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及对出口的协调引导。
推广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0环保标准等行业标准,推动中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
通过各种贸易促进措施,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加大对研发和设计的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
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加强多双边的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间的对话,加强沟通和理解,开展合作和交流,在维护我企业正当权益同时,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