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PPE指令法规更新
2016年4月2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个人防护用品(PPE)*新法规2016/425法规将于2018年4月21日在欧盟国家实施,此法规将替代现有的指令89/686/EEC。成员国和公告机构准备采用新法规的过渡期为2年。指令89/686/EEC下的EC 型式检验证书若在2023年4月21日前仍未过期,则仍然有效。
与旧的指令相比,新的 PPE 法规主要修订的内容
已经提出的若干变化
1、根据防护产品的风险防范,将 PPE 产品重新划分为三类。每个类别都有不同的测试要求
2、将听力保护从第 II 类转到了第 III 类
3、将救生衣从第 II 类转到了第 III 类
4、PPE 产品需附带一个符合性声明或者至少有一个可以访问符合性声明的链接
5、欧盟类型证书的有效期为 5 年
6、修订和扩大了市场参与者的定义,这项法规包括供应链中的每一个人,是整个欧盟具有约束力的立法法 案。市场参与者的定义为,将之前的“制造商”和“授权代表”,扩大为包括“分销商”和“进口商”
7、定制 PPE 产品也适用于此法规
8、对于每类风险类别,都有 A、B、C、C2 和 D 模块的合格评定程序
上海百检网提醒
企业应时刻关注法规变化,做到及时更新,避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