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8年第15号布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办理目录(**批)》和《合格办理目录限用物质使用破例清单》,并于布告之日起一年后(2019.3.15)计划实施。
公告规定,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求执行,纳入目录的**批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
**批目录包括:电冰箱、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空气调节器、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12类电子电器产品,并且给出了相应的产品范围及定义。
除此达标管理目录外,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对39种用途的特定产品中汞、铅、镉、六价铬四种有害物质提出了豁免情况,豁免情况分为三类:
1.针对某些用途的产品,无限值要求;
2.针对某些用途的产品,放宽限值要求;
3.一定时间内,对某些产品无限值要求。
如何应对中国RoHS?
百检网在此提醒被纳入这12种产品范围的生产企业:中国RoHS不等于欧盟RoHS,虽然二者有管控范围、限制物质以及有害物质限值部分相似,但还是差别很大,还有标签标识等要求也不一样。而且中国RoHS适用于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也就是说,进口产品也要满足要求;
百检网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法规标准动向,切实做好以下准备:
① 调查供应链中国RoHS符合性情况,执行欧盟RoHS供应商要重视与中国RoHS的差异性,没有欧盟RoHS推行基础的企业应加强抽检;
② 加强内部制程的符合性,有条件的引入QC 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
③ 加强IQC、成品等环节的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