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
EN 300 113标准描述:
陆地移动服务; 用于使用恒定或非恒定包络调制并具有天线连接器的数据(和/或语音)传输的无线电设备;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EU第3.2条的基本要求。
EN 300 113标准英文版下载:PDF
EN 300 113标准目的:
本文件涉及私人移动无线电(PMR)业务电台中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机和接收机的技术要求。
它适用于陆地移动业务,在30 MHz和1 GHz之间的无线电频率上工作,信道间隔为12.5 kHz,20 kHz和25 kHz,用于语音和/或数据。
表1:无线电通信业务频段
无线电通信业务频段
传输30 MHz至1 000 MHz
接收30 MHz至1 000 MHz
它适用于连续和/或不连续传输数据和/或数字语音的设备。
该设备包括发射器和相关联的编码器和调制器和/或接收器
解调器和解码器。
本文件所涉及的设备类型如下:
•基站(配备天线连接器的设备,用于固定位置);
•移动台(配有天线连接器的设备,通常用于车辆或可移动的);
•那些便携式电台:
a)配有天线连接器;
b)没有外部天线连接器,但配有永久内部或临时内部50Ω
射频(RF)连接器,允许访问发射器输出和接收器输入。
本文档不包括没有外部或内部RF连接器且无法使用临时内部50ΩRF连接器的便携式设备。
除本文件外,其他规定了无线电设备指令[i.2]第3条其他部分的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的EN也可适用于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
文件历史:
DS / EN 300 113 V2.2.1
2017年1月9日
陆地移动服务; 用于使用恒定或非恒定包络调制并具有天线连接器的数据(和/或语音)传输的无线电设备;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 / EU第3.2条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涉及私人移动无线电(PMR)业务电台中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机和接收机的技术要求。它适用于陆地移动业务,......